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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国轩高科验证工程院包河项目环境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9-06-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合肥国轩高科验证工程院包河项目环境仓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XGKZB19013,招标人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现对外招标,具备如下条件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可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合肥国轩高科验证工程院包河项目环境仓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验证工程院包河项目环境仓,详见下表:

序号

标的物

1

12立方恒温恒湿环境仓

     2.3项目资金来源:募集资金。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

3.2要求投标主体具有锂电行业在国内外与本次招标设备一致的成功案例经验;

3.3申请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应达到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4申请人为品牌代理公司的,必须提供代理品牌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5申请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申请人参与投标的产品型号、技术配置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的确认,具体确认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确认结果以报告为准;

3.7申请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盖章页、甲方联系人等内容。所提供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若为框架合同则以框架合同加订单为准。原件备查),且合同期内未出现严重违约或关键部分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

3.8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8.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8.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8.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8.4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3.8.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9年06月25日至2019年06月28日;

4.2报名资料:

4.2.1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简介;

4.2.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

4.2.3针对资格要求中3.3条的授权证明和3.7条的合同复印件;

4.2.4本次报名时间紧急,以上资料除特殊备注外,均提供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司公章,扫描件发送至下列联系邮箱,原件需备好待查。

4.3我公司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方可参与此次项目投标。


5.联系方式

招标方: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599号

联系人:李红莲                手机:18755197073

电话:0551-62100335

电子邮件:lihonglian@gotio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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